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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纺织科技》广告刊例

《山东纺织科技》是山东省纺织工业办公室、山东省纺织科学研究院、山东省纺织工程学会合山东省纺织科技情报中心站合办的综合性纺织科技刊物,双月刊,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颁发期刊出版许可证(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9-3028;国内统一刊号CN37-1127/TS)。本刊办理了广告经营许可证(青工商广字0061号,承接广告业务,具体规定如下:

一、本刊主要刊登纺织、印染、服装产品,纺织、印染机械产品,各种纺织器材、专件、配件、电子仪器、测试仪表、空调、运输、书刊出版以及纺织、印染企业使用的其他附属设备广告。亦刊登其他行业获各类民营产品广告。并刊登单位公告、启事。

二、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依照《广告法》的规定提供相应的证件获证明(复印件),签定刊登广告合同,商定期刊和版位。

三、本刊双月20日出版,刊登广告必须提前两个月联系并提供广告材料;在一个半月以内联系的,应收取加急费。

四、所刊资料(文字、实物照片等,登彩色广告必须提供彩色照片)均由刊户提供。可委托本刊设计或自行设计,也可直接提供印刷胶片。

五、对广告内容本刊有删改权。如刊户不愿删改,应予书面说明,对不符合广告管理法规的内容,恕不刊登。

六、广告发排后,若刊户要求改稿或停刊,须在刊出两个月前提出书面通知;如以排版、制版,需付制版费(广告费的40%);已刊出的广告,照章交费。

七、广告刊出后如发现有错误处,属本刊责任者,在本刊予以文字更正一次(但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刊户亦不得以此拒付广告费);如系原稿不清或刊户方面的责任,不予更正(如刊户要求更正,应付相应的费用)。

八、本刊实行先付款后刊登的规定,广告初订后刊户即行办理付款手续。